•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被广州市某基层法院以数罪并罚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的罗X X,获得了骆振中律师的二审辩护,正是骆律师的努力,围绕事实与证据在法律上独到地论证,获得二审法院的采纳,罗X X无罪释放,国内众多媒体相继予以详细报道。
  • 一九九七年八月,国内教育软件大户北京X X教育软件公司状告《广州日报》社名誉侵权,该案在广州新闻界引起高度关注。《广州日报》社经过反复比较,决定委托骆振中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骆振中律师以独特的方式调查取得了大量极具震撼力的证据,在法庭上以高超的艺术展示出这些证据,加之透彻地论证,获得法庭采信。一年之后,骆律师终于为《广州日报》社赢得了这场诉讼,X X公司没有上诉。《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相继报道。
  • 广州一家大型的摩托车集团公司因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被另一家同行公司纠缠多年,受到其投诉、检举、控告、起诉。骆律师接受委托后,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发现广州这家公司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只是因为自己法律知识欠缺,在与对方的一系列合同中留下了漏洞和不平等条款,才被对方抓住不放。在律师介入前,这家同行公司索赔一个亿,而这家广州公司就答应两千万,双方讨价还价不止,矛盾越搞越大。于是,这家同行公司向工商、公安、检察机关到处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工商、公安部门展开了调查。骆律师针对双方一系列合同的条款认真分析后,调取了一般人认为并不重要的证据材料,写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及法律分析意见,呈送给工商、公安部门及这家同行公司,工商、公安机关认为有理,这家同行公司也无话可说,结果撤回了所有的投诉与举报,且撤回了向法院的起诉。
  • 金融诉讼。为保险公司、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进行了一系列诉讼,均以胜诉告终,大部份已得到执行。
  • 为一泰国公司投资中国钢结构建筑市场提供可行性分析及中国加入WTO就此市场的减让承诺提供法律意见。
  • 多次参加中美刑事辩护研究会、中加刑事辩护研究会及中欧法律交流项目等活动。
  • 骆振中律师自二零零一年起,在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为已经取得律师资格准备执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的刑事辩护与代理技巧的授课。
  • 为数起受到不当刑事追究的律师依法辩护,均获成功。
  • 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及商业经营
  • 知识产权的境内、外申请、注册、海关保护及民事诉讼
  • 公司业务(债务、重组、上市、商业谈判)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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